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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内蒙古大学“乌兰夫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6-09-09 08:15 文字: 责任编辑:郭晓飞

关于开展2016年内蒙古大学

乌兰夫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

为激励我校在校学生发奋学习,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早日成才,做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乌兰夫基金会在我校设立内蒙古大学乌兰夫奖学金。根据乌兰夫基金会的要求及《内蒙古大学乌兰夫奖学金评选办法》(内大发〔201655号),现将2016年内蒙古大学乌兰夫奖学金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本次奖学金的评选对象及评选名额

各学院按照分配名额,从在校三、四年级本科生上报候选学生名单,学校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之后,确定最终获奖人员上报乌兰夫基金会。

二、奖学金金额

每人人民币10000元。

 

三、评选要求

(一)各学院要按照《内蒙古大学奖助学金工作条例(试行)》(内大发201654号)、《内蒙古大学乌兰夫奖学金评选办法》(内大发〔201655号)要求开展评选工作。

(二)各学院要在10912:00前将推荐名单和《内蒙古大学乌兰夫奖学金申请表》、《内蒙古大学乌兰夫奖学金申请学生备案表》(包括电子版)报送学校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三)学校评选结果将在学生工作处网站和微信平台公示5天。

 

特此通知

 

 

201698

 

附件:

1. 2016年内蒙古大学乌兰夫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内蒙古大学乌兰夫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内蒙古大学乌兰夫奖学金候选人员汇总表


附件1

2016年内蒙古大学乌兰夫奖学金

名额分配表

 

      

名额

蒙古学学院

4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2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3

历史与旅游文化学院

2

哲学学院

1

外国语学院

3

经济管理学院

5

法学院

2

公共管理学院

3

数学科学学院

3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3

化学化工学院

3

生命科学学院

4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4

计算机(软件)学院

4

环境与资源学院

1

交通学院

3

合计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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