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内蒙古大学求实奖学金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
为激励广大学生践行“求真务实”的校训,弘扬“崇尚真知、追求卓越”的内大精神,坚持“团结、严谨、求实、奋进”的优良校风,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并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内蒙古大学求实奖学金评选办法》要求,结合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实际,现将2016年内蒙古大学求实奖学金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本次奖学金的评选对象及评选名额
各学院按照分配名额情况,从在校三、四年级本科生上报候选学生名单,学校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之后,确定最终获奖人员。
二、评选要求
(一)要按照《内蒙古大学奖助学金工作条例(试行)》(内大发〔2016〕54号)、《内蒙古大学求实奖学金评选办法》(内大发〔2016〕55号)要求开展评选工作。
(二)各学院要在10月9日12:00前将推荐名单和《内蒙古大学求实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内蒙古大学求实奖学金推荐学生汇总表》(包括电子版)报送学校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三)学校评选结果将在学生工作处网站和微信平台公示5天。
特此通知
2016年9月8日
附件:
1. 2016年内蒙古大学求实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内蒙古大学求实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1:
2016年内蒙古大学求实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学 院 |
名额 |
蒙古学学院 |
9 |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
4 |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
6 |
历史与旅游文化学院 |
4 |
哲学学院 |
2 |
外国语学院 |
6 |
经济管理学院 |
9 |
法学院 |
4 |
公共管理学院 |
6 |
数学科学学院 |
6 |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
6 |
化学化工学院 |
6 |
生命科学学院 |
8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7 |
计算机(软件)学院 |
8 |
环境与资源学院 |
3 |
交通学院 |
6 |
合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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