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扎实开展我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实现“精准认定,精准资助”的工作目标,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 号)、《内蒙古自治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内教发〔2021〕13号)、《内蒙古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建档工作办法》(内大发〔2022〕26号)和《关于开展 2022年秋季学期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通知》(内大学工字〔2022〕39号),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学院上报的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候选人进行了复核,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现确定2022级1196名本科生为我校2022年秋季学期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调整结果作为2022-2023学年全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依据。
特此公告
附件:2022年秋季学期本科生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候选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