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校奖助学金评选与管理,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起草了《内蒙古大学奖助学金工作条例》、《内蒙古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管理暂行办法》,对《内蒙古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建档工作办法》、《内蒙古大学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内蒙古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内蒙古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暂行办法》、《内蒙古大学本专科学生国家励志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内蒙古大学本专科学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内蒙古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内蒙古大学本科生困难补助管理办法》、《内蒙古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办法》、《内蒙古大学乌兰夫奖学金评选办法》、《内蒙古大学求实奖学金评选办法》、《内蒙古大学单项奖学金评选办法》进行了修订。通过征求学校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委员和各学院领导意见,对这些文件进行了完善,现面向学生进行征求意见,请各学院选派学生代表参加征求意见座谈会。其他有意愿参加的同学,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到相应地点参加座谈会。
北校区:5月7日上午9:30,学术会议中心3号会议室;
南校区:5月7日下午2:30,南校区主楼806会议室。
内蒙古大学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