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保全校学生度过一个安全、祥和、文明的“五﹒一”国际劳动节,根据《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内大党政办发〔2015〕63号),做好我校“五﹒一”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前要召开学生专题安全教育会议,根据不同专业及学生的特点开展防盗、防火、防骗、防病、防事故等方面的教育,善于利用发生的安全事故教育学生,注重学生心理疏导,教育学生注意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切实把安全教育工作做深、做实、做细,提高学生的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二、要排查安全隐患和漏洞,切实加强管理,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班级、宿舍及学生。放假前,各学院要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干部、学生党员,对本学院学生宿舍进行一次彻底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学生晚归、夜不归宿、容留外人住宿、在宿舍抽烟、使用违章电器以及酗酒滋事等违纪行为。提醒学生离开宿舍应关好门窗,切断电源,防止被盗事件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严格执行学生请销假制度,认真做好学生假期外出管理登记工作,登记内容应包括去向、乘坐交通工具、离校和返校时间、联系方式等,务必做到学生去向明确,底数清。“五一”放假前原则上不允许请事假,杜绝出现随意给假、请假手续不全、先走人后补假的现象发生。
四、要加强假期间留校学生的管理工作,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辅导员、班主任要深入宿舍,切实关心留校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等实际情况,及时处理学生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排查化解矛盾隐患。
六、要引导留校学生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合理安排假期生活,同时避免出现上网过度疲劳等现象,度过一个愉快充实的节假日。假期间,不审批团体出游,校内组织开展活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审批。
七、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确保信息及时有效上传下达。各学院要及时把握学生动向,积极防范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做好重大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内大党政办发〔2015〕12号)精神报送及处理突发紧急事件。放假期间离校的学生必须于5月2日返校。各学院须于5月3日核实学生返校情况,切实掌握学生动态,并将未返校学生名单(按专业年级,并注明未返校原因)于5月3日下午12:00前通过邮件(ndxsgzc@126.com)报学生处,同时做好未返校学生的信息联络工作,督促其尽快返校。
学生工作处
201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