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大学关于2006至2007年办理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国家助学贷款逾期本息催收公告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于2006至2007年发放四批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合计金额1347万元,惠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851人次。根据借款合同约定,这两年内发放的最后一批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于2016年10月30日到期。截止2017年3月,我校有逾期未还款学生76人。为保证我校助学贷款健康持续发展,树立借款学生良好的诚信意识,保障银行债权安全,我校组织相关学院开展逾期未还款学生本息催收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催收对象
2006至2007年办理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国家助学贷款逾期未还款的本专科生、研究生。
二、催收方式
学校和学院将此公告在学校相关新媒体平台及学院班级群、毕业生群、校友群等进行发布,面向催收对象提醒和督促还款事宜。催收对象见到公告后,请及时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按要求结算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并进行还款。
请逾期未还款的学生珍惜信用记录及学校和个人的声誉,履行借款合同约定,还本付息。截止4月30日,学校再次核对催收情况,对于仍未还款的学生进行公开通报,后果自负。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郭老师,联系电话:0471-4994215。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