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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5年秋季学期本科生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候选人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9-16 点击数量: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内教发〔2021〕13号)、内蒙古大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生认定和建档工作办法》(内大发〔2022〕26号)和《关于开展2025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通知》(内大学工字〔2025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学校组织开展2025年秋季学期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院上报的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候选人进行了复核,现予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59月16-225个工作日

二、公示地点:学生工作处网站

三、受理方式:

(一)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电话、来访、来信等形式反 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对反映问题者和所反映的问 将严格保密。

()受理时间

上午 8∶00-12∶00;下午 14∶30-17∶30。

受理地点及电话

校区主楼131,电话:4994553


附件:2025年秋季学期本科生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候选人名单



学生工作部(处)    

2025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