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并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 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关于下达2021年普通高校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内财教〔2022〕611号)、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 号)和《内蒙古大学本专科学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内大发〔2022〕42号)的要求,结合我校今年学生资助工作实际,采取线上申请、评选,现将 2022-2023 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要严格按照《内蒙古大学奖助学金工作条例》(内大发〔2022〕25号)、《内蒙古大学本专科学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内大发〔2022〕42号)要求开展评选工作。
二、本次评选的人数以2022年9月26日前在校学生人数为基准数据。
三、评选要求
1.2022年10月10日12:00以前将 2022-2023 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报告、《内蒙古大学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内蒙古大学国家助学金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Excel格式)传送到指定邮箱1417186072@qq.com,纸制版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北校区主楼127室、南校区学生活动中心302室);
2.学校自10月13日至19日(5个工作日)在学生工作处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
3.本次国家助学金将采取线上申请和评选,PC端登录内蒙古大学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ehall.imu.edu.cn,学生也可以登录易班APP线上申请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流程开展评选工作。
4.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 号)文件要求,自2019年秋季学期起,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标准按二等国家助学金执行,不占本次国家助学金评选名额。
四、注意事项
1.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情况,我校将受助档次划 分为3个标准:一等国家助学金 4400 元/年·生,二等国家助 学金 3300 元/年·生,三等国家助学金 2200 元/年·生,各 占受助学生人数的1/3;
2.国家助学金评选依据《关于确定2022年春季学期本专 科生认定和调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内大学工字〔2022〕 24号)文件、2022级新生根据本学期建档名单评选;
3.原则上一等国家助学金获得者为认定特别困难和比较困 难学生;二等国家助学金获得者为认定比较困难和一般困难学 生;三等助学金获得者为认定一般困难学生,并确保每一位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实际无人抚养)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深度相对意外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等都能获得国家助学金。
附件1.2022-2023学年本专科学生国家助学金分配名额
附件2.内蒙古大学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3.内蒙古大学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4.内蒙古大学国家助学金汇总表
内蒙古大学学生工作处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