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开展我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实现“精准认 定,精准资助”的工作目标,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 (教财〔2018〕16 号)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内教发〔2021〕13号)、内蒙古大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生认定和建档工作办法》(内大发〔2022〕26号)和《关于开展2022年秋季学期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通知》(内大学工字〔2022〕3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实际,学校组织开展 2022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各学院学生在学工系统网上申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对各学院上报的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候选人进行了复核, 现予公示。具体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22 年 9 月 27 日至 9 月 31 日
二、公示地点:
学生工作处网站,大奖助直通车微信平台
三、受理方式:
(一)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电话、来访、来信等形式反 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对反映问题者和所反映的问 题将严格保密。
(二)受理时间
上午 8:00-12:00;下午 14:30-17:30。
(三)受理地点及电话
北校区主楼 127或133, 电话:4994553;
南校区学生活动中心 302 , 电话:4996869;
邮箱:1417186072@qq.com
特此公告
附件:2022级秋季学期本专科生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候选 人名单
内蒙古大学学生工作处
2022年 9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