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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四种意识 践行<准则><条例> 做遵规守矩的学生工作干部

2016-06-07 17:39 文字: 责任编辑:郭晓飞

201666日下午16:30,学生工作处党支部专题党课按照《学生工作处党支部“两学一做”学习计划》继续开展,学生工作处副处长兼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孟海光同志从学习和践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出发,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为大家做了题为《强化四种意识 践行<准则><条例> 做遵规守矩的学生工作干部》的专题党课。

党员是党的肌体细胞,党员合格,党组织才坚强有力。当前,党员合格的一个具体化要求就是增强“四种意识”。通过认真学习和践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党员干部必须更加明确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守住共产党员为人做事的底线。通过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在行动层面上建立“不敢腐”的制度围栏。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守住纪律“底线”,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在新形势下,学生工作干部按照合格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加强政治理论及业务知识学习,才能够坚定理想信念,才能够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才能够担当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在学校人才培养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全体学生工作干部要提高服务意识,做好规范管理,强化“全心全意为广大学生成长成才服务”的宗旨意识,使管理和教育工作围绕服务学生的目标开展。通过组织实施《内蒙古大学全员育人实施意见(试行)》,制定和修订《内蒙古大学奖助学金工作条例(试行)》等14项奖助学金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实现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体现强化四种意识及践行《准则》《条例》的要求。

       

       

主讲人孟海光同志

认真学习的支部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