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内蒙古大学学生工作处网!
 加入收藏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评选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困补助的通知

2016-06-06 17:08 文字: 责任编辑:郭晓飞

各学院: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并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内蒙古大学本(专)科学生特殊困难补助基金管理办法》(内大发〔2012〕25号)的要求,结合目前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将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困补助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次特困补助名额按照学院学生人数的5%计算,每人1000元标准发放。

二、评选要求:

1.推荐学生必须已经建立家庭经济困难档案(2014级、2013级、2012级学生建档以内大资助发〔2015〕8号为准,2015级建档以内大资助发〔2015〕29号为准) ;

2.优先推荐暑假返乡,且路途较远学生;

3.各学院在6月16日前将推荐名单电子版(Excel格式)发送到指定邮箱,并将纸制版在学院显著位置张贴公示;

4.学校自6月19日至6月23日在学生工作处网站进行公示。网址:http://xgc.imu.edu.cn/

5.补助金不得均分,不得挪作他用。

特此通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