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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5—2016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通知

2016-09-09 08:08 文字:郭晓飞 责任编辑:

关于评选20152016学年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通知

 

各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高校学生的关怀,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并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内教办函2016126号)、《内蒙古大学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内大发201655号)和《内蒙古大学本专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内大发201655号)的要求,结合我校今年学生资助工作实际,现将20152016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要严格按照《内蒙古大学奖助学金工作条例(试行)》(内大发201654号)、《内蒙古大学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内大发201655号)和《内蒙古大学本专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内大发201655号)要求开展评选工作。

二、本次评选的人数以2016831日前在校学生人数为基准数据进行评选。

三、评选要求:

1.  20161091200以前将2015-2016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内蒙古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和20152016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2015-2016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电子版(Excel格式)传送到指定邮箱,纸制版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学校自1010日至1014日在学生工作处网站和微信平台进行公示;

3.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学生除填写申请表外(打印),需要书写3000字左右的书面申请(同时上交电子版),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

 

特此通知

 

                               201698

附件:

1. 20152016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分配名额

2.20152016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内蒙古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1

20152016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分配名额

 

    

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

国家励志奖学金分配名额

蒙古学学院

3

34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1

14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1

23

历史与旅游文化学院

1

16

哲学学院

1

4

外国语学院

1

18

经济管理学院

3

34

法学院

1

13

公共管理学院

1

23

数学科学学院

1

21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1

19

化学化工学院

1

24

生命科学学院

2

31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1

26

计算机学院

2

30

环境与资源学院

1

12

交通学院

1+1

91

合计

23+1

433

 

附件2、附件3请到本网站“资料下载”栏中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