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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内蒙古大学全员育人实施意见》

2016-06-13 10:51 文字: 责任编辑:郭晓飞

2016612日下午16:30学生工作处党支部专题党课按照《学生工作处党支部“两学一做”学习计划》继续开展,学生工作处副处长周国权同志就《内蒙古大学全员育人实施意见》的起草过程、目的和意义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解读。《内蒙古大学全员育人实施意见(试行)》于2016415日经学校党委九届42次会议通过,426日予以下发。从20151127日全校学生工作会议要求学生工作处负责牵头起草《内蒙古大学全员育人实施意见》到政策的出台,历时6个月。

《内蒙古大学全员育人实施意见》对育人的目标、责任、任务、保障等进行了明确的界定,为我校全过程、全方位、全员育人提供了制度保障。

    (一)目标

主旨是充分发挥教职员工在全员育人工作中的作用,整合学校、家庭和社会等资源,强化组织领导、政策保障,坚持全过程、全方位、全员育人的工作理念,进一步营造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实践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氛围;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责任

学校党政职能部门及学院要充分认识全员育人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负起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职的工作格局。校党委负责全员育人工作的领导和决策,各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管辖部门全员育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学生工作部门是全员育人工作的牵头单位,负责全员育人工作的组织、协调及任务落实;全面了解、掌握学生思想状况,研究、制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计划和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和纪律教育。不断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和考评指标体系,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学生综合评价、学生资助、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就业指导和社会实践等工作;协助党委组织部做好学生党建工作。

学院党总支是教育和团结广大师生员工的政治核心,是教学、科研、管理与服务第一线的战斗堡垒,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的各项决定,并为其贯彻落实发挥保证监督作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全面领导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员育人工作的具体实施,按要求接受考核评估。

学校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能做好全员育人工作。教学管理部门要安排好学生的课堂学习,做好相关组织、协调、督查、考核等工作;组织人事部门要出台政策,对教师、管理人员的全员育人工作进行督查、考核、奖惩;后勤管理服务等部门对学生、教师应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三)任务

通知要求,通过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主导作用,努力拓展新形势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党团组织的重要作用,切实发挥辅导员、班主任及研究生导师的作用,完善学生导师制度,对学生进行分类指导,加强和改进后勤管理与服务,做好师生安全教育工作,引导学生自我教育,强化学生家长联系制度等方面的具体措施,推进全员育人工作实施。

(四)保障

通过建立长效保障机制,专题调研沟通协调机制,完善激励考评考核机制等,学校各党政职能部门及学院要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全员育人”实施方案,并对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落实到人。在全员育人实施工作中,要建立完善措施、改进方法、考核评价、问效问责的联动形式,不断提高我校全员育人工作的效果。

学校党委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研究全员育人工作的会议;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每学期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分析育人工作,协调实施育人措施;学院党总支每月要召开一次团学干部、辅导员、班主任、教辅人员及学生干部专题会,汇总育人工作情况;学生工作部门要根据实际及时召开专题会议,沟通协调部门及学院相关工作,采取针对措施,确保育人工作落到实处。

学校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成效纳入年度考核体系,与职称评聘、评奖评优、绩效考核、年终津贴等相挂钩,积极探索并不断激励考评考核机制。

各级党组织及部门,定期召开不同层面的党建论坛会和经验交流会,推进育人工作开展。学校每年评选表彰育人工作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主讲人周国权同志

支部成员认真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