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内蒙古大学学生工作处网!
 加入收藏 
首页 > 资助管理 > 正文

内蒙古大学关于做好因台风、洪涝等自然灾害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助工作的通知

2023-08-04 15:23 文字: 责任编辑:刘宁宁

各学院、相关同学:

近日,由于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频发,福建、广东、浙江、河北、北京、四川、重庆等地受到严重影响,学校高度关注,时刻牵挂每一位同学,请同学们及时关注天气变化,注意防雨防汛。为加强对学生的关心关爱,学校启动灾区学生家庭受灾受损情况排查及帮扶资助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科生中因台风、洪涝等自然灾害造成人员伤害或经济损失,导致家庭经济出现临时困难的学生(含2023级新生)。

二、帮扶措施

1.对因受灾导致学习、生活出现困难的学生,根据受灾程度发临时困难补助。发放方式参照内蒙古大学学生临时困难补助执行。

2.提供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和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

3.学生返校(新生报到)后,优先安排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

三、工作安排

1.全面摸排。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排查救助工作,多渠道、多领域、多期进行排查,了解受灾学生家庭地址、受灾情况受灾程度、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等。

2.及时帮扶。对因受灾造成当前学习、生活困难的学生,各学院要及时办理发放资助金。

3.持续关注。各学院要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做好后续资助工作,主动关注受灾学生的心理健康状态,安抚学生情绪,关心受灾学生困难与成长发展诉求,做好精准关注和资助。

希望受灾同学们能够及时申请补助,我们坚信,困难时刻彰显出我们共同的坚强与勇气,让我们紧密团结,彼此支持,共同渡过这段艰难的时光。风雨同舟,学校与你们一起砥砺前行。未尽事宜,请联系内蒙古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刘宁宁,联系电话:0471-4994553。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