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内蒙古大学学生工作处网!
 加入收藏 
首页 > 新闻动态 > 正文

关于开展“舍之梦﹒我的梦﹒中国梦”主题书法绘画摄影大赛的通知

2016-04-11 15:09 文字: 责任编辑:郭晓飞

关于开展舍之梦﹒我的梦﹒中国梦”

主题书法绘画摄影大赛的通知

 

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为进一步推进宿舍文化建设,提升宿舍文化品位,营造良好育人环境。经学生工作处、后勤保障处研究,决定共同开展舍之梦﹒我的梦﹒中国梦主题书法绘画摄影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舍之梦﹒我的梦﹒中国梦为主题,作品主要表现对宿舍文化建设主题的认识和畅想,内容积极、健康、向上,主题鲜明、形式新颖、艺术风格突出,富有时代气息。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学生工作处、后勤保障处

承办单位:法学院、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 

三、参赛对象

    内蒙古大学全体在校学生。

四、作品形式与要求

(一)书法作品

1.作品形式:硬笔(含篆刻)、毛笔作品,书体不限(篆书要附释文)。

2. 作品内容:提倡自撰诗文,可为诗、词、歌、赋,亦可写对联、标语、宣传口号等。

3. 作品尺寸:毛笔作品不超过六尺宣纸;硬笔作品原则上要求不小于16开,篆刻作品不限大小。

(二)绘画作品

1. 作品形式:作品形式和表现手法不限(动漫、国画、油画、水粉画、水彩画、装饰画、剪纸、素描、速写等均可)。

2. 作品尺寸:尺寸不限。

(三)摄影作品

1. 作品形式:表现手法不限,黑白彩色作品均可,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亮度饱和度等技术处理。

2. 作品要求:原则上不小于8寸,不大于24寸。

(四)其他要求

1. 所有作品请勿装裱,在每件作品背面用铅笔工整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年龄、院系、班级、宿舍楼,宿舍号、电子邮箱、作品名称、摄影作品须备注拍摄地点及时间,并附100字以内的文字说明。

2. 每位参赛者提交作品每类不超过3幅(作品为组图的可视为1幅)。

    3. 参赛作品必须是自己独立创作的,作品如发现有抄袭、盗用、作弊等行为的,取消参赛资格;如有违反他人著作权、牵涉作品肖像权等法律事宜由作者本人负责。

4.各学院须在55日前将《内蒙古大学舍之梦﹒我的梦﹒中国梦主题书法绘画摄影大赛信息统计表》(以下简称统计表)及作品送至承办单位,北校区送至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107办公室,同时将统计表及摄影作品电子版发至邮箱15661134112@163.com;南校区送到艺术楼法学院G4009办公室,同时将统计表及摄影作品电子版发至邮箱;1945671160@qq.com

    五、奖项评定办法

    此次大赛奖项评定由现场评委评分与现场观众投票共同完成,评委打分×60%+现场投票×40%=最终成绩,其中最受欢迎作品奖由微信投票选出。

六、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书法、绘画、摄影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及优秀组织奖若干,最受欢迎奖1名,并向所有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

七、宣传和展览

1.对征集的作品在校内各类网站择优选登;

2.征稿结束后由评委评选出获奖作品,此次评选出的优秀作品由主办方后勤保障处统一装裱后,悬挂于南北校区宿舍楼道内。

 

 

附件:《内蒙古大学舍之梦﹒我的梦﹒中国梦主题书法绘画摄影大赛信息统计表》

                 

 

学生工作处      后勤保障处

2016411

附件1

内蒙古大学舍之梦﹒我的梦﹒中国梦”

主题书法绘画摄影大赛信息统计表

 

学院名称(公章):             

 

序号

姓名

作品类别

作品名称

联系电话

备注